
银行收取的塞浦路斯抵押贷款费用通常相当于抵押贷款房地产价值的1%,并在与有关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时立即支付。与文件处理费有关的其他小额费用通常在70至100欧元之间。
只有利息的抵押贷款在某些情况下仍然是可用的,但仅限于购买一级市场的房地产,而且仅限于在该房地产竣工和交付之前的一段时间。在只有利息的抵押贷款中,它们只适用于实际免除的数额。例如,如果房地产是以25万欧元的在建工程购置的,20万欧元的抵押贷款被批准,而5万欧元的抵押贷款被批准,那么抵押贷款的利息将只按5万欧元计算,而不是按批准的全部金额(20万欧元)计算。
当地银行以当地货币和你选择的外币发放贷款(作为替代办法,你可以向国外的任何私人银行申请贷款)。塞浦路斯银行发放的最高贷款数额为房产售价的80%。公民可以申请偿还期最长为40年的抵押贷款,条件是40年期结束时他/她的年龄不超过70岁。
签订合同时,买方应按房地产价值的0.151%支付印花税,最高可达170,860欧元,并按高于该金额的房地产价值的0.201%支付印花税。
此费用涵盖你的业权实际重新转让,并须于物业在地政总署以你的名义注册时缴付。这必须在部长理事会(针对非欧盟居民)批准后进行,并通过在离你最近的土地办公室接受所有相关文件来进行。
物业转易费只在地政总署按下列比率缴付一次
不动产价值--不动产转让收费率
在自由转让的情况下,还适用下列费率
重要的是2011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不动产转让不缴纳任何费用,购买不动产应缴纳增值税。如物业未缴增值税,则物业补偿费将减少50%。这是有效的条件是购买契约是在该段期间内发出并呈交地政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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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的不动产对俄罗斯人来说是免税的,对任何其他管辖区的公民来说也是免税的。但在购买和出售时,还有其他税收要缴纳。
资本利得税是出售/转售你的财产所产生的利润的20%。然而,俄罗斯人和其他拥有和出售房地产的外国公民一样,在塞浦路斯出售房地产的利得税中有非常大的优惠和扣减。由于在计算利润时也考虑了通货膨胀,因此应纳税总额加上收益和扣除额很小。
遗产税于2000年1月1日取消。
只有已建成并已向有关当局申请许可证的房地产的转让/销售才须缴纳增值税,目前的标准税率为19%(2018年)。
自2012年6月8日起,任何在塞浦路斯购买其第一个永久住房的人都可以申请将增值税降至5%。不再需要(像以前一样)先成为永久居民,然后再申请降低增值税税率。购买者必须向税务机关填写增值税表(塞浦路斯人就是这样做的),表明他/她打算并承诺将购买的房屋用作他/她本人和/或其家庭在塞浦路斯的永久居住地。
注意,如果买方在获得财产后不到10个月内停止将其不动产用作塞浦路斯永久居住地,包括转售不动产,则买方必须向税务机关支付购买价格的14%(19%,减去5%)的塞浦路斯增值税余额。